标题:耐克致敬C罗的海报疑似抄袭李宇春,律师分析版权争议标准
近日,有报道称,耐克为了向C罗致敬而发布的宣传海报被指控抄袭李宇春的“皇后与梦想”20周年演唱会海报。不少网友对比后指出,两者在设计构图、排版格式、字体选择以及创意理念等方面高度相似。根据潇湘晨报的报道,律师李振武对此进行了分析。他首先表示,海报设计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。海报作为一种视觉创意,融合了构图、排版、色彩和字体等元素,只要具备独创性,就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受保护的艺术作品。
特别提到,李宇春的《皇后与梦想》巡演主视觉由著名摄影师陈漫设计,运用了极简风格,展现了不同时间段的视觉对比。按照律师的观点,这种对视觉元素的独特选择与排列显示了设计者的个性化风格,因而拥有独创性,依法享有著作权。
关于耐克的行为,律师指出,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“接触+实质性相似”的标准来评判著作权侵权。首先是“接触”要件。李宇春的演唱会海报已经公开,并且在市场上使用,耐克作为全球知名企业,其设计团队有足够的机会接触到这一作品,只要有接触的可能性,即满足这一条件。
其次是“实质性相似”要件,这一点是判断侵权的关键。法院往往对作品进行“整体概念与感觉测试”,不仅仅比较具体的元素,还要评估两件作品在整体视觉体验上是否存在相似性。在此案中,网友们指出的相似之处包括:左右对称的人物构图、中央的大字排版、全部留白的画布,以及“20年的自己”与“20年后的自己”之间的对比创意等。这些元素如果在司法比对中被认定为“实质性相似”,那么耐克可能就会面临著作权侵权的指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即使耐克在海报中替换了人物(C罗取代李宇春)并修改了年份,只要整体的创意表达被认为是明显复制,仍然可能构成侵权。
2026-06-25